高中生因校外订餐被处分 校方称为饮食安全

2014年01月07日07:50  现代金报    

  金报讯(记者 华微珍)慈溪实验高级中学多名高三学生因订购校外餐物被学校处以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前天深夜,网友“登车揽辔之志”@本报官方微博反映了此事。这名网友认为,学生订购校外餐物,学校就给予这么严重的处分,似乎有点不合情理,他建议学校应该撤销对学生的处分,提高食堂伙食质量。

  [家长[微博]反映]

  多名学生因点外卖被处分

  网友“登车揽辔之志”姓张,他的儿子就读于慈溪实验高中高三年级。去年12月底,张先生的儿子因为和同学一起点了外卖而受到警告处分。据他反映,同样受到处分的还有其他班级的多名学生,光儿子所在的班级就被处分了十多名,受处分都是因为订购校外餐物。

  “据孩子讲,去年12月29日下午,班主任把这些学生叫到办公室,要学生自己告诉家长因外卖将受处分。处分公告是1月2日那天贴出来的,1月5日下午本来家长可以到校看孩子,我也想进去看下处分布告,但上午就被校方拿掉了,家长都不知道自己孩子最后受到了什么处理。”张先生说,订购外卖食物会受到通报批评暂且不说这是不是合理,现在来一个警告,意味着学生六个月内不能撤销处分,对于备考的高三学生来说,这么大的心理压力会直接影响学生状态。

  张先生认为,这根源不是学生点外卖,而是食堂的菜肴难以满足学生,学生有选择服务产品的自主权,学校不找自身原因,一味处罚学生这是不合理的,作为学校应该多考虑如何提高菜品质量,提升学生就餐满意度。

  [学校回应]

  为保证饮食安全加强管理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慈溪实验高中求证。政教处唐主任告诉记者,事情确实有。据唐主任介绍,为了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安全,学校有规定禁止学生购买校外餐物,但是总有部分学生不听劝告也不遵守学校的这项规章制度,偷偷与外界的餐馆联系。

  唐主任说,这份处分布告是1月2日张贴在校内的,5日早上6点撤下来的。对于食品安全这个事情其实早在五六年前,该校就发生过学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后来查实是学生点了外卖引起的。

  “这次涉事的有四个高三年级段的班级,不过这个点外卖受到的处罚虽然公告时给出了警告处分,但会酌情从轻处理。”唐主任说,学校严肃这项校规,也是为了学生的饮食安全考虑,并非恶意为难学生,而是希望学生引以为戒。“学生在校期间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学校也难逃干系,但是学校内部的好管,外面餐饮店的卫生安全真的不是我们学校能保证的。”对于屡教不改的点外卖的学生,唐主任也显得很无奈。

  探讨 不让学生点外卖是否妥当?

  记者了解到,关于不允许学生订外卖的这条规定是被写入慈溪实验高级中学的《新学生手册》。那么,这条规定是否合理呢?

  昨天记者也就此采访了慈溪市教育局普教科。普教科姚春岳科长认为,学校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要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可以实行。姚科长认为,学校要求学生少带或不带零食、校外餐点,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对于同一个问题,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赵宏军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赵律师认为,学校不允许在校学生订购校外餐物,有超越学校管理权之嫌,学生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但是学校毕竟要对学生安全负责,所以不能从法律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是可行或者不可行,值得社会探讨。

  作者:华微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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