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 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 如对系统自动填入的基本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请尽快向就读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 请推免生认真了解系统各项提示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与招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 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推免常识
1、需要具备的条件
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①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②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③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④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⑤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⑥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⑦ 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高等学校可按上述要求制订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以上内容摘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常见推免材料
① 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③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 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⑤ 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
以上为常见推免材料类别,仅供参考,具体请按招生单位要求准备。推免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