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公告

2017年09月28日 16:50 新浪教育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的规定。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开具本科成绩证明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本人预计在2018年9月1日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并已报名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需开具自学考试本科成绩证明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http://www.sceea.cn),按提示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开具自考本科成绩证明申请。已成功填报申请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3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在读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在读学校出具2018年6月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到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成绩证明。

  本次开具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我省自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使用。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20日

高考志愿通(收录2595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47029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100139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5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