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学术学位
II专业学位(含非全日制)
Ⅲ专项计划
说明:
1。我校2018年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可接收校外调剂,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相关学院(部)网站上公布的调剂信息。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站上。
3。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5日、16日,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复试办法。复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部)组织安排。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4日至16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5。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2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注:以上时间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