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兴趣班额外收费属乱收费

2013年08月28日10:27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马上迎来开学季,你的交费是否合理?昨天,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治理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专项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重点检查校园收费辅导班

  据悉,本次检查时限为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学期),其中以家委会形式变相补课收费也属乱收费。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学校幼儿园加强回访检查,督促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查实发生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将严格责任追究,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该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有无收取与学位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公办学校有无举办与升学挂钩的“奥数”等各类型的培训班和各种形式的升学考试行为,有无违规招收特长生及乱收费、有无以民办名义乱收费。

  此外,还将重点检查学校及其教职工有无违规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以家长[微博]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公办学校有无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

  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公开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取消收取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证或校园一卡通等证卡工本费;暂停收取以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和看电影为内容的服务性收费;暂停收取高中学校借读费(或借读生学杂费)。各级各类幼儿园不能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费;不能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不能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或“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原标题:幼儿园办兴趣班额外收费属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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