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经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今天,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受到了忽视,成为义务教育的一个盲点,这就是流动人口中的200余万适龄少年儿童。在近10年的城镇化进程中,一支近8000万的流动人口大军涌进了城市,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当地的城市建设做着贡献,向当地政府纳着税,但他们的子女却享受不到和当地城市孩子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的权益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义务教育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 权利,当然也包括流动人口。但在现实中,流动人口子女却面临着入学难的问题,他们要么无学可上,要么上自己办的棚户学校,忍受着极其恶劣的教育、教学条件;即便有的侥幸进入当地的公立小学,但要交的赞助费或曰借读费之高又往往超出其所能承受的能力。同在一片蓝天下,为什么外来儿童难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现行户籍制度不适应与人口流动的现实不协调,造成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在解决该特殊群体就学问题上定位不明,责任不清。目前许多城市中大量处于边缘地位、尚无合法性的打工子弟学校的涌现,即是这一问题的典型体现。
对于一个人,基础教育是他走向生活的通行证,使其既为今后的学习和自我完善打下坚实基础,也获得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能力。这一段教育如果缺失和不健全,不仅给个人一生留下抹不去的阴影,极易成为某些形式的暴力或个人失控行为的根源;也是社会全民教育的一个失败,十几年后由此形成的数量庞大的新文盲大军,将构成严重的社会隐患。
事实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或者虽就学但条件恶劣的情况,已使这一群体深切感受到强烈的不平等和被排斥。所反映出的社会排斥现象,影响所及已不简单是个教育的问题,而成了成为社会问题,如不及时解决,还会导致他们与在城市中的对立心理,诱发不同程度的认同危机和心理危机,当这种危机达到一定程度时,便就会导致严重的反社会倾向和行为,后果值得警惕。我们难以想象,在充满排斥、没有融入感的环境下成长而又缺失正常教育的这代人将来长大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令人欣慰的是,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城镇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继而于1998年由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今年6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抓好农村女童教育。"从而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但从根本上讲,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来目标,应是在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的基础上,使这一特殊群体完全融入当地社会,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的教育权益。为此,流入地政府应将他们的义务教育纳入到当地规划,并从地方税额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最终使国家当前以户籍为基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让位于以纳税人为基础的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作为全民教育,不应遗忘每一个适龄的孩子,不应忽略中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手机短信传送天气预报、演出信息、彩票号码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 文化教育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