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重庆医科大学举行的招聘会为2003届毕业生就业“双选周”划上了句号。而在今后的半年中可能还会遇到很多问题。昨日,记者就毕业生找工作后期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市教委长期从事就业工作的专家。
没有找到单位时
重庆市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若没有找到具体的就业单位,可在毕业后两年内择业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其次,及时向你所在的省、市、地区以及区县人事或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及时把握就业机遇。其三,重新调整你的择业方向和择业领域。作必要的市场调查,重新求学,继续“充电”。或者依靠自身实力,勇于自主创业。最后,不要忘记自己的档案是否由学校移交给当地的主管部门了,更要将户口及时转回家庭所在地。
用人单位拒收时
与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报到时用人单位却拒收。毕业生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冷静,其次问原由,据理而大度地说服对方;其三,向学校咨询、寻求帮助,但一定不要轻易提出回学校;其四,向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咨询;实在无法解决时就要寻求法律保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收和退回毕业生。”
因健康将你退回学校时
国家规定: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不能派遣。患有精神病和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予以退学。
如果毕业生报到上岗后发生疾病,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在职人员对待处理,不能退回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向学校隐瞒病史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毕业生要求用人单位退回时
按照有关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退回就业方案派遣的毕业生,但有的毕业生却要求用人单位退回,对于这类毕业生,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更不予调整改派。如毕业生坚持自行其事,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记者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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