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起8场招聘会如期举行
●“就业报到证”暂不可能取消
●学生应聘影响教学说法已过时
本报讯(记者薛冰 通讯员王创)“3月1日前禁止入校招聘?”近日发布的这个信息给广大2003届高校毕业生造成很大冲击。其实这是个误解,针对这个不实消息,昨日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解释。据悉,省教育厅安排的一系列全省200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以及之后在各高校举办的分科类招聘专场都将如期举行。
该负责人表示,不实消息提到“用人单位不得在每年3月1日之前进入学校招聘或通过其他途径发布招聘信息,违者应追究策划者和举办单位领导的责任”的主张不具法规效力。
在国家教育部1996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通知》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到高等学校招聘毕业生的活动应安排在每年11月20日以后的休息日和节假日进行,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提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对未经批准或在11月20日以前联系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学校不得接待并坚决制止”。从法规效力上而言,目前仍以该文件的规定为准。这个不实消息近日在2003届高校毕业生中产生了很大影响,他们纷纷担心原计划在12月份举办的一系列供需见面会是否还如期举行。对此省教育厅明确表示,由该厅主办的从本月19日开始的连续8场全省200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以及在各高校举办的分科类招聘专场都将如期举行,各毕业生不必担心。
该负责人还强调,目前“就业报到证”是不可能取消的。因为,就目前而言,毕业生要落户就不可能舍弃“就业报到证”。除了落户外,报到证还是政府用以确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双向意向协议的凭证;也必须依靠它来确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因为只有拿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才能拿到报到证。
此外,教育部门已通过安排课时、推行学分制等方法,有效处理教学与就业的矛盾问题,所谓“大学毕业生提前离校应聘,造成毕业班教学秩序普遍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滑”说法也早已“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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