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大学生赴少数民族地区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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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28 10: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双武)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湖北省大学生异地就业,将不用再交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和出系费等。而且从今年起,大学毕业生在该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任教满5年后,考研和另找工作均可享受优待。 据该省日前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新政策规定,今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出省就业破除关卡,学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收取培养费。对用人单 为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后顾之忧,湖北各市、州将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公安部门简化落户手续和办事程序,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向湖北省西部包括恩施、长阳、五峰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任教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要到该地区的中小学任教至少5年。服务期满后,报名参加考研者,省学位办将与有关高校协商,采取降分等方式优先安排其攻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不愿攻读硕士研究生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将为其在其他地区学校推荐安排工作。 据了解,截至2002年底,湖北省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已达到2580多所,在校学生64万人,但由于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相对较差,这些学校的师资队伍不够稳定,外地教师不愿调进去,本地骨干教师也想外流,民族地区对于优秀教师的需求缺口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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