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3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政策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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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06 13:4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2003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条件已经敲定。3月10前,我市各中学必须将具备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名单报区县(自治县、市)招办审核,审核后的名单要在全校张榜公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作为保送生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 一、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省赛区的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2.全国决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四川外语学院附属中学推荐保送生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含各语种)。(记者李苒 实习生王大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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