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列出七项举促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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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6 16:15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谭晓刚) 昨日,记者从200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辽宁将采取七项措施,促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一)放宽初次就业年限,由过去择业期一年放宽到两年,凡在两年内找到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以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为依据,给予办理就业手续;(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工商和税务部门要简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辽宁省教育厅已于近期制定和发布了《200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和《关于做好辽宁省私营企业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后者明确规定,对于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享有到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同等待遇;而前者则将辽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成16个时间段做了极为具体而详尽的安排。此外,据透露,我省还将于5月份专门成立辽宁省高教学会毕业生就业专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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