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接收函 大意学生就业不成难索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04/22 11:46 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王春岚 实习生周黔) 因为用人单位一句话,小吕没要接收函就将协议书填好寄出;结果对方违约后,小吕因为没有证据而无法索赔,不知如何是好。 今年三月,中文系的小吕在一场招聘会上与西安某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因为第二天就要返回西安,该单位招聘人员提出,让小吕先将协议书填好,拿到学校盖好章,再带回西安盖章备案,“我们单位在好几个地方都在招聘,等你的协议书寄来寄去浪费那么多时间, 由于该单位的拖延,就业黄金期已过,现在很可能找不到好工作了,小吕十分气愤。他到毕办咨询能否向对方讨要违约金,毕办老师告诉他,因为当时对方没有出具接收函,现在也没在协议上盖章,无法证明当时双方已经达成就业意向,也证明不了对方违约。协议书是小事,只要打电话确定是该单位不录用小吕,学校可为小吕补发新的协议书;可错过了求职高峰期,这一损失就无法补回了,小吕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飞也证实了毕办的说法:没有用人单位盖章,就业协议是不成立的。他提醒毕业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为了节约时间而简化手续。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