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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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06 15:08 课堂内外-高考金刊 | ||
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150080) 电话:(0451)6608661 网址:www.heju.edu.cn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进档考生,一般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黑龙江省内一表进档考生,一般按专业清的方式确定专业;黑龙江省内二表进档考生,一般按专业级差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最低为5分。黑龙江省外进档考生,一般按专业清的方式确定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原则上承认当地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学校部分专业,如外语类、电气信息类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术科测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数学成绩计入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合格的基础上,依招生计划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在生源计划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也考虑接收调剂考生。 本文内容摘自《分数线--2002年全国高考各类分数线汇编》,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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