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贫困生救助制度 10%学费择校费用于助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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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30 15:1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昨日省教育厅表示,各高校或公办高中都要建立贫困生救助制度,高校要拿出10%的学费,招收择校生的公办高中要拿出10%的择校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设立“湖北省政府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进行奖励(本报2月9日5版曾作报道)。高校必须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让经济困难的学 今年我省公办高中对招收择校生试行“三限”政策:分数过普高线低于学校线50分以内的限量学生,可收取不超过2.7万元的择校费。各高中必须从择校费中拿出10%的资金,救助贫困生,并形成制度,坚持下去。(记者李卫中 实习生殷盈盈 陈鹏 通讯员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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