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热点话题:湖北高考文科“状元”落榜不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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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31 11:38 光明日报 | |||
据报道,今年湖北省高考文科“状元”因为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而落榜。原来,该考生16岁时就被保送至中国科技大学,去年因违反校规而被勒令退学。按照规定,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鉴于此,省招办决定今年不给他投档,这位高考“状元”将不会被任何大学录取。 一个省的高考“状元”名落孙山,未免让人感到遗憾和可惜,有人为其喊冤亦在情理 也许有人认为,“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规定不合理。但笔者认为,这条规定是否合理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只要这个规定没有被废除或修改,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应该坚持“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而不能因为考了全省第一就对他网开一面。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该考生在中国科技大学上学时并不叫这个名字,改名字恐怕是为了今年高考报名时蒙混过关,他也确实如愿以偿地混过了报名这一关,却最终在录取这一关上露了馅。明知招办的有关规定,明知自己不具备报考资格,却抱着侥幸心理弄虚作假、“知难而上”,自己酿造的这杯“苦酒”只能由他本人来喝,确实怪不了别人。 能考得全省文科第一,该考生是有实力的,今年不能被录取,明年还可以重来,才19岁的他应该还等得起,不至于被埋没。挫折和教训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宝贵的人生财富,但愿被勒令退学和被取消录取资格这两件事,能够让他有所醒悟、有所长进,希望他不要气馁,保持奋发向上的决心和勇气,是金子总会有发光之时。(晏扬)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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