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4年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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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3/01 16:13 新浪教育 | |
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拔优秀学生的渠道,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自主招生录取方案。 一、招生对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二、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在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某一方面(如学科竞赛、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 三、考核认定: (1)考生应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4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中学须签署推荐意见。学校接受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表”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 (2)我校接受考生申请后将进行初审,于4月上旬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考核、测试,并由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将通知考生,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四、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予以录取,满足专业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10分录取,若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加10分安排专业。 3、本条第一、第二款中,考生如获得2个以上奖项时,按照最高奖项对应的政策照顾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阶段在其它省级以上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特殊才能以及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经我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认定,可在我校录取线下降10-20分录取,若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加10-20分安排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若未被清华、北大录取,成绩高于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80分以上者,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在生源所在地公布招生计划的5%。录取考生中的前20%根据专业情况给予本硕或者本硕博连读资格。 6、本条第四款所指其它的竞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光明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等。 五、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经招办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质询、监督和举报。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备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它 本方案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6 咨询电话:025-84892899传真电话:025-84892459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网址:zs.nua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