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招考试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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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01 14:21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记者 苏军) 200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已进入具体操作阶段。根据市教委《关于200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本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200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200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及相关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招生跨区县重点高中扩大招生 2004年本市初中毕业班学生数约为16.57万人(不包括非沪籍学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为98%以上,普职比为60∶40左右。 各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办学招生数”计算。综合高中招生数,寄宿制普通高中面向外省市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外招”)数应列入本市普通高中计划。普通高中的班级学额控制在50名以内。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规定。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测试入学”和“统考升学”的分流办法。 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的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重点高中和少数区重点高中在外区(县)的招生计划数要进一步扩大。这些学校在外区(县)的招生计划数列入“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除上海中学、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师大附中等5所学校外,在所属区的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 报名多考分流区别填写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本市户口初中阶段跨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回户口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与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应在就读区(县)报考。 “测试入学”和“升学统考”集体报名由区(县)中招办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集体报名时间从5月8日开始。升学统考个别报名由区(县)中招办审核报名资格和办理手续。升学统考个别报名时间为6月5日(周六)、6日(周日)两天。 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设置“测试入学”和“统考入学”考生志愿表,考生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入学。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可在“测试入学”志愿栏中填报10个以内的志愿。不愿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不在“测试入学”志愿栏中填写志愿。参加“统考入学”的考生,可在“统考入学”志愿栏中填报16个志愿(包括提前录取志愿),考生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志愿顺序。参加“测试入学”并已被录取的考生,其“统考入学”志愿自然失效。 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18日上午8:30-10:30 语文 6月18日下午2:00-4:00 理化 6月19日上午8:30-10:30 数学 6月19日上午2:00-3:10 政治 6月20日上午8:30-10:15 英语(8:30-8:35为听力试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