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和母亲的不幸与幸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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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16 12:19 新浪教育 | |
慢慢地,我的心安定下来了:我的好女儿啊,让妈妈和你在一起吧!我和女儿一起度过了她的哺乳期和婴儿期。 是因为孩子的体质,还是因为吃我的奶水,女儿越长越胖。两个月,长春进入了最热的时候,女儿已经胖得像个肉滚:两只眼睛都变成了一条线;胳膊、腿上的肉挤成一团,形成几条肉沟。要洗澡,需要把肉扒开,才能洗掉肉沟里边的泥。来看女儿的朋友管她叫“ 她很好睡,也许是因为“好睡的孩子长肉”的原因,才让她越来越胖的吧。 三个月的时候,我从女儿的哭声里,听出了更多的意义,我发现在孩子胖胖的脸颊上起了小小的红点。我不知道是什么,抱她去了医院。医生说:“这是婴儿湿疹,你们要抓紧治,不然会严重起来,小孩怎么喂得这么胖呀?可能是过敏性体质吧。” 医生的判断是正确的。可给的药却不适合,开的是肤氢松软膏,天津制药厂的。我给孩子抹在脸上,谁知它刺激了孩子过敏的皮肤,不仅没有消退,反而越发厉害了。我把一筒肤氢松软膏抹完,可就是一点也不“轻松”,孩子的整个脸上全变成了湿疹,还在向头顶蔓延…… 妈妈的心,比孩子更加痛苦。 从女儿三个月患湿疹开始,我们家便和“湿”结缘了。 全家挤在一间屋子里,这屋内冬天进不来一丝阳光;夏天的太阳,是从窗前那栋5层楼的一角透过来的。如果我们楼的前面不盖那栋5层高的楼,也许会有更多的阳光照进我们家的小屋,屋里也就不会有这么多“湿”了。 我从歇完产假之后,便带孩子去上班,感到全身关节疼痛。去医院检查,竟患了“风湿症”,遵医嘱,需要休息。我又和“湿”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母亲的不幸,却变成了女儿的幸运。 这就使我能够日日夜夜和女儿生活在一起。半年之后,根据工厂的规定,我吃了“劳保”,每月只发60%的工资,20多元;爱人大学毕业十多年了,还没有长过一次工资,仍是每月58元。当然,据丈夫说,1963年,长影厂曾决定给他长一级,那时他没有结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还用自己的不少稿酬支援了农村贫苦的乡亲,他主动提出不要长工资,让给别人了。 我们全家一共收入才70多元,4口人花用,你可以想见家中的生活状况。孩子生病,按照规定可以在我们厂子里报销一半医疗费用。从女儿出生9个月发生过敏性哮喘之后,便反复发作成肺炎,每次都要住院抢救……这样,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就全部交给医院,如果孩子一个月发病两次,我们的生活便只有靠借债维持了。 我不愿意吃“劳保”只拿60%工资。不到6个月,我曾挣扎着去上班。可是孩子离开妈妈,立刻就生病了。我也支持不住。姐妹们劝我:“别去上班了,安心照看孩子吧!孩子少闹一回病,就全有了,不然,你就在班上,心里也不安;孩子一闹病,你还得请事假,不照样扣工资吗?” 慢慢地,我的心安定下来了:我的好女儿啊,让妈妈和你在一起吧!从1周岁至3周岁,我和女儿一起度过了她的哺乳期和婴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