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北大博士招生纠纷”拷问招生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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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7/23 13:08 新京报 | |
7月15日《北京晨报》报道,河海大学法律系教师甘德怀今年报考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的博士,笔试成绩第一,却在复试中落榜。他认为复试过程不合理,存在不少漏洞。朱苏力教授也对此公开做出回应。 笔试成绩第一,并不是给录取打了保票。按照朱苏力教授的解释,不录取甘德怀是因为他面试表现不好,没有及格。如果这样的说法是符合事实的,那么,甘德怀不被录取似 如果不是我主动问的话,有可能就没有复试资格了!“如果他不主动打电话,还会不会有复试的机会,对此,我们无法假设。即使事实上有人努力去通知他却没有通知到,也令人心寒和心焦。如果人才因为通知不到而被埋没,我们感到的将不只是痛心,还有气愤。 第二个问题:调整分数线因何不公开?按照甘德怀说法,“研究生院确定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分;业务课60分。但是我发现,与我一起参加复试的两个学生一个英语考了46分,另一个业务课不到60分。”而朱苏力对此的解释是“法理学专业考生今年的笔试成绩普遍较低,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对面试者的最低成绩作了调整。”我相信朱苏力所说是事实,但是,谁作出的调整?调整后的标准是多少?这些都不应该是私下里的事,更不应该成为秘密———没有公开,何谈公正? 第三个问题:导师没到齐进行的复试是否有效?复试导师组共有包括朱苏力在内的三个人,朱苏力同时担任记录。且不说自己提问自己记录是否合适,更值得回味的细节是:其中一个导师因为迟到没有赶上甘德怀的复试,却参加了评议。对此,朱苏力教授的说法是,因为包括他在内的两名导师都给甘德怀评了不及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使那位导师参加,不予录取的结果也不会更改。问题是:三个人的导师组,人没有到齐,复试是不是该进行? 甘德怀的学术水平能不能够考上博士,是一个问题;但无论如何,整个过程怎样让人感受到公平,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同意博士生考试应该更多体现导师、院方的自主权的说法,但是自主权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规则中进行,也需要必要的制约。这是北大博士招生纠纷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启示。(李曙明 北京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