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考生为何被“拒”?中科大负责人详述原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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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7/27 15: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26日电 最近部分媒体报道:湖南一高分考生罗某在填写推荐表后,未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中科大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考生的身体情况不仅关系其本人的学业,也涉及到其他学生的身体健康。该考生档案中的体检结果未达录取要求,复查结果又未得到湖南省级招生部门的确认,本着对全体学生的负责态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中科大对此考生未录取。
中科大有关负责人说,6月下旬,湖南省高考成绩公布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赴湖南招生老师与衡阳市衡南县一中取得联系,期间,该校考生罗某和其亲属到老师住地咨询。两位老师全面介绍了中国科大的教学、科研等情况,并依据该生高考成绩表示可以录取。在该生及其亲属的要求下,两位老师让他们填写了《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学生推荐表》,并不是有关媒体所说的录取协议书。由于高考按照成绩录取是以考生体格检查情况正常为前提的,而考生的《体格检查表》是由各省招办最终确认,并在录取时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高校在正式录取前无法了解到考生的体格检查情况。所以,高校在报考咨询期间对考生做出承诺时,只能针对考生成绩而言,如果最终发现考生体检有问题,则必须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7月14日,湖南省开始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中国科大招办获取了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罗某高考成绩为647分,进入中国科大100%录取线。但是,招生老师在审阅考生档案时发现,罗某的体格检查表上“肝功能”一栏中,ALT(转氨酶)为840单位,高出参考值上限20倍。在此情况下,中国科大招办非常慎重,本着为每一个考生负责的态度,咨询了安徽省招生医疗顾问,征求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意见,并认真参照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晚9时,以“转氨酶非常高”为由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对此没有提出异议,接受退档。 中科大有关负责人说,退档后7天,中科大的大门始终向罗某敞开,但罗某一直未提供经湖南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复查结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可以不予录取。中国科大招办认为,罗某是否属于此列尚不能确定,需要进行复检加以确认。7月14日下午,中国科大招办及时主动与考生取得联系,告知有关情况,并说明,如果考生及家长对原体检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如果复查结果正常,得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在7月21日晚9时前传至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学校可以补录。次日上午,中国科大招办将上述建议告知衡南一中。 7月14日晚,罗某将一份3月17日在衡阳市珠晖区妇幼保健院做的肝功能化验单传真至中国科大招办。科大招办向其再三强调,学校录取考生时必须依据各省招生部门审核提供的考生信息,因此,改变相关信息也必须最终由省招生部门确认,罗某在高考体检前于妇幼保健院所做的肝功能化验结果不能作为录取依据。7月15日,衡阳市衡南县招生委员会和衡阳市招生考试管理处给中国科大发来传真,并附经衡南县人民医院提供的罗某肝功能检验报告单。内容为:“省教育考试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我县考生罗某,原检验结果转氨酶偏高,经我县人民医院复检,肝功能和转氨酶正常。请予以录取!”这份报告单没有标明罗某的转氨酶具体值,也没有经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签署意见,因此仍然不能作为科大录取罗某的依据。从湖南省开始录取到7月21日,前后7天时间,中国科大一直关注罗某的情况,但始终没有收到经湖南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关于罗某体检的进一步消息。(记者 代群)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