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考试中心 > 恩波考研课堂 > 正文

邓论讲义:“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4/08/25 17:19  恩波教育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只有实现祖国统一,才能维护主权和国家领土完整,才有可能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事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邓小平集中全党智慧,逐步形成“一国两制”的构想。1982年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概念。“一国两制”是对矛盾同一性原理的创造性运用。“一国两制”产生的哲学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一国两制”,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和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一国两制”构想是从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但首次贯彻落实是香港问题的解决。

  台湾问题与香港、澳门问题是存在区别的。港澳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问题。而台湾问题则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不允许外国干涉,在实行“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时,台湾可以享有更大一些的自主权,甚至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

  1、“一国两制”理论的基础和依据

  ①毛泽东、周恩来的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是这一理论的思想来源。1955年,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指出,中国人民有权用一切方式,包括不排除和平方式来解放台湾。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放台湾问题。

  ②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这一理论的理论基础、思想基础;

  ③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的现状,是这一理论的客观现实基础;

  ④ 当代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是这一理论的时代背景。

  2、“一国两制”理论的内容

  “一国两制”即“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基本内容包括:

  ①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基本涵义的核心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一中一台”、“两个中国”或“一国两府”的分裂主张。

  ②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香港、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祖国统一后,港、澳、台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经济、文化关系不变。

  ③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是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央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统一后,台湾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财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定商务、文化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高度自治”不同于“完全自治”,“完全自治”的实质是推行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任何自治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完全自治”论把相对独立的自治权推向极端,是为分裂祖国、破坏祖国的和平统一的台湾分裂势力和西方反华势力的阴谋服务的。

  ④和平谈判。为结束敌对状态,实现和平统一,两岸应尽早接触谈判。但中国无义务对任何图谋分裂中国的行动做出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

  “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不变,高度自治。台湾经济将真正以祖国大陆为腹地,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台湾同胞可以同大陆同胞一道,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

  3、“一国两制”理论的重要意义

  ①在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丰富了我们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丰富了和平共处思想,运用于解决国内问题。

  首先,国家不仅是大陆地区广大人民的利益代表,而且成为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代表,使不同阶级利益在民族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国家形式得到协调,但又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其次,“一国两制”条件下,国家既可以为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公有制经济),又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和保护一定范围的非主体地位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这就突破了一定的国家只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传统认识。同时,“一国两制”也突破了在一个国家只能存在一种政治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的认识。

  ②在实践上它是解决祖国统一的最佳途径,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振兴提供了强大动力,有利于祖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后来最先用于香港的回归和治理。正确认识、全面把握“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把“一国”与“两制”统一起来。“一国”,就是坚持一个国家,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两制”,就是在国家的主体制度实行社会主义的同时,通过中央的授权,在某些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是说,这些地区实行高度自治的程度可以高到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先与后、源与流的关系。没有“一国”,就没有“两制”。只讲“两制”,不讲“一国”,高度自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一个国家,即坚持一个中国、一个主权、一部宪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会有不竭的源泉、坚实的基础和旺盛的活力。

  从香港特区权力的来源看,国家主权是地方治权的前提和基础。作为国家的法律人格,主权具有最高性、唯一性、排他性,是不可分割的。地方自治,不论是普通自治还是高度自治,不论是单一制下的自治还是联邦制下的自治,都只是主权国家内部的一种权力分配方式。我国实行单一制,香港自古又是中国的领土,因此,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先有国家权力,后有地方权力,先有中央政府,后有地方政府,是毋庸置疑的。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其高度自治权来源于中央的授权。正是基于授权原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中央同意。此外,国家还对香港特区制定的法律行使监督权,负责管理香港特区的防务和有关外交事务,并可以依照基本法决定香港进入紧急状态。

  从国家制度体系的构成看,国家制度是地方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家不是一个只有人口和领土的空洞概念,国家本身就是一种以主权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在现代社会,宪法是规定国家制度体系和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主权在法律上的最高表现形式。一个国家,只有也只能有一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当然也在总体上适用于香港。香港基本法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它既是一部全国性基本法律,又是一部在香港具有宪法性地位的法律。由于有了宪法和基本法,香港无论是保留下来的法律,还是新的法律,就不再以什么“英皇制诰”、“皇室训令”为效力来源,而是以宪法和基本法为依据和基础。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不仅是香港获得作为地方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的前提和基础,而且是香港地方制度本身的前提和基础。在此意义上,香港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不是独立于国家制度体系之外的,而是整个国家制度的一部分。我们所说的“两制”,是指整个国家制度体系内部的两种特定的制度。我国的主体制度实行社会主义,并不排斥香港地方制度仍然是国家制度体系的一部分。也因此,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严格按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办事,自觉维护、坚决行使中央的主导权和决定权,乃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

  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

  1、香港(1997年7月1日)、澳门(1999年12月20日)回归对祖国统一大业的意义

  ①开创了香港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②标志着我们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③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

  我国政府对回归祖国后的香港、澳门的方针政策。在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香港、澳门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简称为“一国两制”、“港(澳)人治港(澳)、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澳门享有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中央人民政府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和防务。我国政府处理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江泽民在1995年发表的重要谈话《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中重申了党和国家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体现了对台方针政策的一贯性、连续性,指明了发展两岸关系的方向,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纲领。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①采取和平的方式,有利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②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和团结,是最好的方式,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针对制造“台湾独立”的图谋和干涉中国统一的势力;是为争取实现和平统一提供必要的保障。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一中三可以”)

  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一种战略考虑,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可靠保证。如果作了这样的承诺,和平统一更成为不可能;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台湾岛内一小撮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是因为在国际上有外国势力的干涉。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之所以到今天还没有解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

  外国势力的干涉使问题复杂化了;止戈为武,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说到底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平统一、避免使用武力。

  2、中国政府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三个如果

  ①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

  ②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

  ③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

  如出现上述情况,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

  努力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由于不统一,才有统一的任务;由于没有完全统一,才有完全统一的使命。在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以后,我们要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江泽民提出的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来解决台湾问题,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需要注意的是中共16大报告用“台湾分裂势力”这个新概念,来取代以往用的“台湾独立势力”这个旧称呼,是十分准确的。

  3、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对台湾工作所恪守的原则

  (1)、一个中国原则;

  (2)、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原则;

  (3)、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原则(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内政。反对把台湾问题国际化,不需借助任何国际场合解决台湾问题);

  (4)、坚持经济发展为重点。

  4、台湾无权加入联合国以及必须是主权国家才能加入的国际组织

  台湾加入联合国的意图是台湾当局“银弹外交”的结果。极少数国家支持台湾所谓重返联合国的提案从根本上是违反国际法的。

  中国认为,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已经成为联合国中中国政府的唯一合法代表。因此,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已经在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得到彻底解决,根本不存在所谓台湾“重返”、“加入”、或“参与”联合国的问题;其次,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根本无权加入联合国。第三、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出台湾加入联合国问题,都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内政,阻挠中国统一和违反《联合国宪章》的非法行径,必然遭到中国政府及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5、对所谓“台湾公投”的认识

  (1)、所谓公投是第二次世界发展后殖民地国家、地区决定自己是否独立的一种权利,1945年后,台湾早已不是什么殖民地国际或地区,台湾公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2)、台湾的前途决定于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权利,以所谓“台湾公投”决定台湾的前途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3)、冷战结束后一些国家、地区的分裂势力往往以公投为名义分裂国际,结果导致的都是流血和战争,选择台湾公投就是选择战争,将会成为国家、民族的罪人。

  6、2004年5月17日中台办、国台办当前两岸关系声明

  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严峻。坚决制止旨在分裂中国的“台湾独立”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两岸同胞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四年前,陈水扁曾作出了所谓“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四年来,陈水扁的所作所为表明,他自食其言、毫无诚信。他说不会宣布“台独”,却纠集各种分裂势力进行“台独”活动。他说不会改变所谓“国号”,却不断鼓噪“台湾正名”、“去中国化”。他说不会将“两国论入宪”,却抛出两岸“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他说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却千方百计地利用公投进行“台独”活动。他说没有废除“国统会”和“国统纲领”的问题,却早已将它束之高阁,令其名存实亡。他还强行撕裂台湾社会,恶意扭曲台湾民意,肆意煽动仇视大陆、“对抗中国”,竭力挑衅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公然提出通过“制宪”走向“台独”的时间表,将两岸关系推到了危险的边缘。

  “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我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决不妥协,争取和平谈判的努力决不放弃,与台湾同胞共谋两岸和平发展的诚意决不改变,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决不动摇,对“台独”决不容忍。

  未来四年,无论什么人在台湾当权,只要他们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摒弃“台独”主张,停止“台独”活动,两岸关系即可展现和平稳定发展的光明前景:

  恢复两岸对话与谈判,平等协商,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共同构造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

  以适当方式保持两岸密切联系,及时磋商解决两岸关系中衍生的问题。

  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以利两岸同胞便捷地进行经贸、交流、旅行、观光等活动。

  建立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安排,互利互惠。台湾经济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同大陆一起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挑战。台湾农产品也可以在大陆获得广阔的销售市场。

  进一步密切两岸同胞各种交流,消弭隔阂,增进互信,累积共识。

  在两岸关系的祥和气氛中,台湾同胞追求两岸和平、渴望社会稳定、谋求经济发展的愿望将得以实现。

  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问题,共享中华民族的尊严。但是,如果台湾当权者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坚持“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非但上述前景不能实现,而且将葬送两岸的和平稳定、互利双赢。

  现在,有两条道路摆在台湾当权者面前: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最终玩火自焚。何去何从,台湾当权者必须作出选择。中国人民不怕鬼、不信邪。在中国人民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比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更加神圣。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是,如果台湾当权者铤而走险,胆敢制造“台独”重大事变,中国人民将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彻底地粉碎“台独”分裂图谋。

  命题预测:本章是2005年考试的热点问题,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但今年考试出现大题目的可能性较大。“台湾问题的性质”、“一国两制的内涵”为考核重点。

  徐明德:幽默的考研政治辅导专家。轻松通过律师资格、物流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硕士、博士考试,有对多种考试命题趋势独到的把握能力,有“考试机器”之称。全国唯一一位从内容和逻辑上彻底打通哲学、政经、邓论、毛概四门主课的老师。知识新,学识渊博,讲课思路清晰,考点突出,幽默风趣,押题精准。是当今最年轻、最具实力的优秀名师。主讲政经、邓论、世政、时政。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评论】 【考研论坛】 【推荐】 【 】 【打印】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服饰 首饰 手机
电器 MP3 数码相机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文化教育意见反馈留言板电话:010-62630930-517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