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4改3 港澳居民明年可参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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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31 10:1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财政部和人事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从2005年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将由现行的4门减为3门。 通知说,从明年开始,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调整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3门,新增的中级会计实务是由以往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二)合并而成,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不变。
由于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单科成绩连续两年有效,在今年的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二)中任何一门考试的人员,明年有两种选择:可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考试,考试大纲不变;也可以报考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而中级会计实务(一)、(二)考试均未通过的人员,明年只能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考试。 此次合并科目对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不予调整,考试科目仍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门,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另据了解,从明年起,港澳居民首次可以参加内地的会计资格考试。根据报名规定,考生须提交教育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会计工作年限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记者 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