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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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27 15:18 新浪教育 | |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企业单位也会根据相关劳动就业法予以制定。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同意录用后,毕业生就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了。 协议内容 正规的就业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的要求,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b.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c.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需要学校提供派遣手续,那么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d.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协商的。 e.其他补充协议。 签约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Ⅰ 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人才市场的供需洽谈会,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 Ⅱ 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程序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行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 签订程序 a.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b.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c.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登记的部门备案。 d.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 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这种协议自订立之日起便是无效的,而且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很多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因为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而常常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上当受骗,甚至工作了几个月都拿不到应得的薪金。 a.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并告之用人单位。 b.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也是无效的。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还有如非法的传销公司,不择手段地与毕业生所签订的就业协议。 协议解除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其违约责任也可同用人单位多加协商。一位本科毕业生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但没过两天便考取了某校的研究生。他与单位协商的结果是,待三年毕业后与该单位继续续约,而免去了违约金。此外,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