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由北大朱苏力招博事件逼问中国学术(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10/14 10:56 中国青年报 | |
学术界中人为何装聋作哑? 在阅读和思考那些与“朱苏力招博事件”相关的文字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朱苏力招博事件”的公共批判空间中所出现的大体上是这样两类人:一是“朱苏力招博事件”中的部分当事人(甘德怀和朱苏力),二是对 这个事实的关键之处在于其间所隐含的这样一个问题:“谁是对‘朱苏力招博事件’进行讨论的网民”?无疑,从我个人对这些网民的文字的分析来看,这些网民绝大多数是与“朱苏力招博事件”具有深层关连的学生或曾经有过与甘同学类似经历的人士。正是在这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做如下的追问:往日里对社会生活中各种现象(“孙志刚案”、“刘涌案”、“黄碟案”、“南都案”以及与此类似的各种情形)进行“发言”和撰文讨论的学术界人士去了哪里?为什么在直面学术界自身问题的场合,我们想听却听不到了学术界人士像其在其他情形中那样以其真实身份而发表的那些令人颇受启发或颇受人尊敬的理性分析或理性批判? 在上述追问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做出这样一个更深刻的追问,即支配上述事实以这种方式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或者说,就“朱苏力招博事件”而言,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有如此大的“魔力”能够使得那些作为社会良知的学术界人士把他们犀利无比的视角仅仅指向他们或学术界自身以外的社会生活现象?换一个角度说,亦就是作为学者或法学家的我们,对社会生活“言说”的正当性究竟是什么?! 我认为,作为学者或法学家的我们,在对社会生活各种现象“言说”方面的正当性,不仅仅存在于我们所拥有的象征着有学问的“学者”身份或“法学家”身份以及我们所拥有的知识或法学知识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于我们自己对我们认为正当并作出选择的社会生活规则的严格遵循中,套用朱苏力本人曾经说过的话:“程序从来不是完美的,不可能运送令每个人都满意的结果;但是如果因为这一点,就拒绝已经协商确定的程序,那么就永远不可能有程序,没有制度的累积和完善;程序可以修改,而且应当修改;但一般说来,如果没有重大的必须即刻修改的错误,那么我们就必须勇于承担起经由自己曾认同的程序获得的自己不喜欢的后果,因为程序是重要的,因为制度是重要的。” 然而,我认为,作为学者或法学家的我们在对社会生活各种现象“言说”方面的正当性,在很大程度上更在于我们对我们内部或学术界自身中的各种现象同样保有理性分析或理性批判的能力以及对这种能力的践履。这意味着,作为学者或法学家的我们,不仅需要对社会生活各种现象进行“言说”,而且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甚或更严肃的方式直面我们内部或学术界自身之中的各种问题。 我的这个观点乃是以一个更为宽泛的认识为前提的,即中国的学术界并不是一块远离或独立于我们当下社会的“飞地”或“世外桃源”,中国学术界中所推行的各种制度安排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我们当下社会中的各种制度安排的延伸。我们改革中国当下社会中各种制度安排所依凭的各种理由,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我们改革学术界中各种制度安排的努力。中国学术界与我们当下社会之间在这个方面的惟一区别,我认为,就在于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生产正当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的地方,因此它始终被一种认为“正当”的光环所笼罩、所庇护。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产正当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绝不意味着生产正当制度安排之知识和批判社会丑陋现象的学术界(即其间的学者或法学家)本身就在各个方面都是正当的,或可以享受免被分析和免被批判的豁免权。 的确,欲养成我们对我们内部或学术界自身中的各种现象保有理性分析或批判的能力以及对这种能力的践履,实是一个极其艰难而久远的过程。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放弃此一努力,而启动此一努力的前提则是我们必须依本文上述所论全面地考量我们对社会生活“言说”的正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