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江南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高校录取优惠条件
北京大学
经我校研究决定,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得优胜者的高三学生,如果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在高考分数达到我校调档线的情况下,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清华大学
在《高校招生》杂志社面向全国高中生组织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优胜者,如果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大学,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最低调档线,优先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
最终决出的100名优胜者,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资格,经我校考核测试合格后,享受我校2005年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有关内容详见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向学校咨询――组委会注)。
浙江大学
最后优胜者在第一志愿填报浙江大学的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招生录取线(提档线)时,我校承诺优先录取。
厦门大学
经研究,我校对参加第三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考生做出如下承诺:
本届大赛优胜者(第1~100名),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的投档线,在确保优先录取的前提下,可分别享受加分(第1~50名加20分、第51~100名加10分)进行专业投档和录取。
西南交通大学
高三年级优胜者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高考成绩达到交大在当地同批次控制线,经当地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同意后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东南大学
1、同意将《高校招生》杂志“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列为我校自主招生认可的全国中学生重要的学科竞赛之一,参与并支持该项竞赛活动;
2、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精神和我校招生政策,我校同意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分数线,且高考总分在我校录取线下20分内的获“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者的获奖学生。有关细则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内容详见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向学校咨询――组委会注)。
中国药科大学
凡是在此次大赛中获得前30名,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经中国药科大学专家组审核,并由中国药科大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中国药科大学将予以录取。
上海交通大学
对优胜者第一志愿报考上海交通大学,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在当地省(市)提档线,加20分排序。
天津大学
进入复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且专业服从分配,予以优先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
对第三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前提下,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我校招生调档线时优先予以录取。
南开大学
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三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服从分配,南开大学优先录取。
江南大学
对参加第三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最终优胜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调档线后,保证优先录取,同时可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武汉大学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若第一专业报考外语类专业,则只要考生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最低录取线,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到外语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
经我校招生办公室研究,对于最后的优胜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予以照顾。承诺是:
1、要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
2、在哈工大各省的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照顾录取(经生源所在省招办核准、投档),高考分数必须在当地重点线上;
3、要求考生高考中英语分数在110分以上。
湖南大学
对于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优生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果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湖南大学,且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区、市)调档线,经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审核批准,我校将优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
1、本次大赛优胜者中的前30名,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重点线(本一),经考生所在省招办核准、投档,我校将给予破格录取;
2、本次大赛优胜者第30名之后的优胜者,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投档线,考生可优先录取。
西南师范大学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优胜者,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重点批次最低控制线,经该省市招办批准投档,我校将优先录取。
北京林业大学
在教育部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以上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并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如有变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西南农业大学
凡参加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前100名的优胜者,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区、市)重点线的前提下,经考生所在省招办核准、投档,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对于第三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在第一志愿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前提下,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重点线,经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核准的情况下,我校承诺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志愿。
西南财经大学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优胜者,我校承诺优先录取。
电子科技大学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的投档线,我校将按其所报专业志愿给予优先录取。
合肥工业大学
考生达到学校调档线后保证优先录取,同时可优先满足英语专业志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和我校的招生政策,同意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在我校录取线上的复赛优胜者加10分选择专业。有关细则按照我校当年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实施(有关内容详见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向学校咨询――组委会注)。
河海大学
凡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大赛优胜者,纳入河海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对象。考生经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向社会公示确认无误后,可取得我校自主录取资格,并按照《河海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中国人民大学
对经此次大赛统一评审,决出的前100名优胜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如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实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可优先予以录取。
中国海洋大学
优胜者(前100名)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前提下,成绩达到我校调档线且专业服从调剂,德体符合要求,我校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北京师范大学
经我校研究决定,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得优胜奖的应届毕业生,如果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在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调档线的情况下,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尽量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东北师范大学
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前100名获奖者,高考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在该省同批次投档线者,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
南京大学
对参加复赛取得优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南京大学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学生申请表》,并附个人简历、高中各学期成绩及年级排名(中学盖章),经审核批准后,可列为南京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对象(人数在5名)以内,在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大学的情况下,享受当地(省、市、区)一本线上,我校录取线下2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中山大学
参加第三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我校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自主招生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优秀者,经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同意,确定为中山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对象。自主招生对象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上,加10分进行专业录取;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且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增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大连理工大学
对获得前30名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我校将优先录取。
吉林大学
对获得《高校招生》杂志第三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前100名的优胜者:1、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最低调档线,专业第一志愿为外语类专业,且服从调剂的,可破格录取到外语类专业。2、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所有参加大赛高校的录取优惠条件将陆续刊登在新浪网上,敬请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