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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公务员终身学习制度有待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4/11/04 12:11  中国青年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魏娜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终身学习制度不太完善,公务员考试本身只起到认定和选拔的作用。

  魏娜认为,公务员的学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学习,一种是组织学习。个人学习主要指通过自学,或是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组织学习主要指到现有的各级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学习,“但是这些学校和学院主要是针对具备一定职务之后的党
的后备人员,所以针对于一般的普通公务员,我们的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要鼓励他们学习和再学习,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便利”。

  据魏娜介绍,公务员在西方有两种,一是政务性公务员,一是事务性公务员。事务性公务员任职是终身的,是职业化的,需要有专门的训练和专门的技能。

  魏娜认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务员管理过于集中化;二是管理单一化,魏娜建议采取分级分层管理制度,让民众在一定程度上起监督的作用;三是在提高公务员队伍建设上,要注意不能过分片面强调年轻化和文凭化;四是加强个人基本道德素养。

  “我们部分公务员缺乏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职务犯罪年轻化。这是个人不受法纪约束和道德观念薄弱的表现。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培训和管理制度。”(实习生 陈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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