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5年招录国家公务员政策出现六处微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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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04 10:25 新闻晨报 | |||||||||
2005年本市计划招录国家公务员2000多名。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招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招考政策有6处做了调整。 [变化1] 法院首招聘任制书记员2005年上海法院将招考聘任制书记员261名。据悉,实行书记员
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将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值得强调的是,和实行录用制的公务员不同,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如要转任审判工作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岗位,须重新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另外,尽管聘任制书记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在国家政策出台以前,享受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但当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就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变化2]面向社会人员岗位增多 一直以来,大学生都是公务员招考的主要人群。2005年度的招考则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对社会人员的需求,向社会人员开放的岗位较往年有所增加。 “社会人员”除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外,还包括外省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社会人员。 [变化3]学历条件不再一刀切 此次招考的大多数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但公安、司法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变化4]专业分比重下降 此次招考的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者的两科《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则由去年的100分下降到50分。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庄炜解释说,两门公共科目考试重在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全凭考生平时积累,而专业科目考试是对专业知识的测试,从长远看,前者比后者更加重要。 [变化5]经济困难者免费用 此次招考还对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实行优惠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考试和体检等费用由考试机构和被报考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变化6]体检按国家新标准 有关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此前已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调整,并在网上征求意见。庄炜表示,新年度的公务员招考按照国家人事部网站上公布的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据介绍,新标准更加人性化,更加有利于报考者。(文/张智丽) (编辑:漠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