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公务员晋升职务职级分离 欲治官本位顽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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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07 11: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2005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吸引了54万名报考者,以平均比例37.3:1、某些职位100:1的竞争烈度开始了“入仕”冲刺。已向国务院报送即将提交初审的《国家公务员法》,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职务与职级制度,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动力。即使没有职务升迁,公务员也可以通过职级(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反映)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 目前,占全国公务员58%的县乡两级公务员超过300万人,绝大部分只能在科员、办事
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官本位”的突破是关键。受传统仕官文化的影响,“官本位”成为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评判人生价值的坐标。领导干部晋升渠道、管理模式的单一化,无疑又为“官本位”的繁衍提供了土壤。“职务本位”的盛行,导致领导干部能“官”不能民、能上不能下,忙于个人升迁而罔顾百姓利益,一些优秀人才则缺少提拔升迁的机会,积极性容易受到挫伤。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期待已经11次易稿的《国家公务员法》能够对“官本位”的沉重积习刺出有力的一枪。尚在酝酿中的党政机关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直指公务员激励方式过于单一、职业轨迹过于狭窄的弊端,旨在确立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的“双梯制”。我们希望,这一制度不仅成为众多地方公务员改变命运的希望,而且能够逐渐弱化领导职务的附加权益,彻底打破带有超经济强制色彩的“权力剥削”、“按权分配”,堵死以权谋私的路径。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指望一项制度的变革去彻底克服“官本位”的顽疾是不现实的。即使公务员晋升“双梯制”如愿成为现实,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务员都能自觉树立为公共服务的思想,更不意味着原有弊端一夜革除干净。包括决策制度、服务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的逐渐完善,才是彻底破除“官本位”的良方。(本报记者 沈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