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屡遭安全威胁 中国领事制度面临挑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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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12 00:19 法制日报 | |
中国需应急总指挥部 近年来,中国政府日益重视海外公民的安全保护问题。2000年外交部首次出台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其目的是“方便中国公民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留期间,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03年5月,这份《指南》又更新了版本,比原版加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可在外交机构免费索取。与此同时,外交部网站上专门设 有“出国特别提醒”栏目,不定期发布与中国公民有关的各国信息,提醒中国公民慎重前往局势动荡的地区。 2004年7月1日外交部新设立的涉外安全事务司,职责重点就是应对恐怖主义。 庞中英博士认为,设立涉外安全事务司显示出了中国外交日益明显的“以人为本”的色彩。他说,全球化使得中国人走向世界的趋势越发明显,“安全”的定义也就相应地从传统的国家安全扩大到了包括个人的安全,涉外安全事务司的职责也就包括了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的外交部应急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组成应急小组,制订工作计划 ;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各方资讯;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官表示,设立涉外安全事务司的确也是对领事保护的一种补充。但遗憾的是,与一些国家成熟的应急机制相比,中国海外公民的安全保障机制将如何启动还是令人存在一些疑惑。在紧急事件发生后都是由各司临时聚会讨论方案,费时费事,这相对于韩国设有反恐对策委员会,日本在内阁成立了应急事件总指挥部,我国的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尚不完善。涉外安全事务司不仅要整合各司力量,还要进一步完善职能。同时更多地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成立一个机构并不是最重要的,而且也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大家要加强对这一类问题的认识。”庞中英博士指出, “涉外安全事务司的成立 ,是外交改革、职能转化的重要的一步和一个环节,是形势所迫,也是一个非常可喜的进展。如何以涉外安全事务司的成立为契机,进行机构整合,从整体上转变政府职能,是外交部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李伟说:“涉外安全事务司的设立非常必要,对中国海外安全利益的保护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涉外安全事务司成立之后,中国将与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强相关合作。”李伟认为外交部的这一举动,与中国新的安全观是相一致的,这种新安全观是一种综合安全观,又被称为“合作安全观”,即通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来确保自己国家的安全。 但他同时也强调,外交部仅仅是贯彻这种新安全观的相关部门和机构之一,仅仅一个外交部还不可能包含容纳整个新安全观;其他部门也在做这方面的相关工作,包括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以及涉及经济、能源等相关部门,而只有这些机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一个全面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新机制。(记者 白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