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
1、社会意识形式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形式依据它们是否直接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可以分为意识形态的形式和和非意识形态的形式。属于意识形态的形式的有哲学、宗教、政治、
法律思想、道德等,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属于非意识形态的形式的有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没有阶级性。
“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一个社会中,除了上述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之外,还存在旧社会残存的意识形态。因此,这些意识形态之间必然要产生斗争,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斗争是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我们来说,必须高度重视文化(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识形态性,发展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2、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趋同论”是错误的理论
“趋同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工业社会的两种形式,两者将遵循“趋同”的道路,共同进入“后工业社会”时代(信息社会)。“趋同论”的错误之处在于片面夸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联系,实质上是只承认两者的统一,否认了两者的区别,是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抹杀了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趋同论”混淆了社会技术形态理论和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区别。
社会技术形态属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范畴,而生产力只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区分社会形态的质的标准。社会形态是以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不同而区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而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治、法律及意识形态,而资本主义社会是少数人对多数人进行统治的所谓“民主”。按照社会运动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社会,而决不可能是两者最后“趋同”。
3、随着所有制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发展,必然要求指导思想多元化。(辨析题)
此命题是错误的。
阶级社会中,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个阶级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也必然在思想上居于统治地位。统治阶级思想和非统治阶级思想虽然可以同时存在,但只有统治阶级的思想才能占主导地位,成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这种经济制度反映在政治上必然是要求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在思想上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占主导地位。
“指导思想多元化”在理论上是完全错误的自由化观点,它的实质是要否定马克思主义
的指导地位,而代之以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是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等同于指导思想,多元化否认了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是完全错误的自由化观点。如果坚持指导思想多元化,否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那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完全迷失方向。
4、用哲学知识分析“与时俱进”——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
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原理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是理论发展的动力,实践是不断发展的,理论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恒地存在,一个事物的结束,意味着另一个事物的开始,如此循环不已,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永恒发展的过程。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我们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把一切事物都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把它们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具体的考察,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正确地认识事物,才能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从而实现开拓创新。
关于人类认识规律的原理
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推动人类认识的深入,随着人们认识事物规律的深入,理论必须也与时俱进。
关于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原理
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客观内容,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第二,真理所体现的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认识每向前迈出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进一步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的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指的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条件之下,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总是具有局限性,是不完全的。这也是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从认识的广度来说,任何真理都是对无限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一个阶段、一个局部的认识,都是有条件的,近似的。第二,从认识的深度而言,任何真理都只能达到对事物的一定层次、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因此,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实践中总结的真理,我们必须坚持;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与其他真理一样,具有相对性,只是对人类社会规律在一定阶段的认识,有待发展。
5、可能和现实
可能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带来的启示是( ABCD )
A. 主体的能动性既在于使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也在于改变客观事物运动的条件创造出新的可能性
B. 对于可能性不能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还需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和认识
C. 不能把抽象的可能当作现实的可能,做超越事物发展阶段的事情
D. 要根据主体实践的要求分清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可能是客观事物内部包含着的这种或那种发展的趋势。现实是可能的实现,是相互联系的变化发展着的各种客观实在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其出现的根据的东西。不可能性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前提。
(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是在现实中有着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认识抽象的和现实的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应该集中力量去办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否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反之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抽象的可能变为现实的可能。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在事物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矛盾双方斗争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发展的可能,也有相反的可能。虽然就总趋势而言只有新生事物不可战胜一种可能。但这种总趋势由可能转化为现实,是在两种可能的反复斗争中实现的。
(4)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可能性有大小之分,即或然率,这就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把握可能性的量的方面,分析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
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的。可能性是还没有成为现实性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区别要求我们一切从现实出发,而不能从可能性出发。而且,只有深刻地把握了现实,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可能和现实相互依存。可能包含在现实之中,是没有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现实则是已经展开、已经实现了的可能,同时又孕育着新的可能。可能和现实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能产生于现实,并将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现实性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
可能和现实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首先,可能和现实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其次,可能与现实的对
立,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最后,为了在变可能为现实的斗争中正确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注意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要力求正确地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地把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这是促进事物由可能变为现实的客观前提。其二是,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经过主观努力和积极斗争,创设有利的条件,力争实现最好的可能。
6、原因与结果
因果联系有两个特点:其一,因果关系往往与时间顺序有直接联系,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其二,原因和结果是必然联系,因此,一般地说,因果联系是一种包括时间顺序性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本质联系,只有同时包含时间顺序和必然联系两个特点,才能确定“在此之后,因此之故”。 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是因果关系的根本特点。
原因和结果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1)原因和结果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可能存在。
(2)在无限发展的事物中,原因和结果往往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事物的因果联系往往不是单线的,而是双程的。在这里,互为因果的关系既表现了原因和结果的相互转化,又表现了它们的相互作用。正确认识因果联系的这种辩证性质,可以有效地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去促进事物的发展。
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原因和结果及其辩证关系原理既然是对客观世界引起和被引起的普遍关系的正确反映,那末,它必然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成为人们重要的方法论武器。
第一,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科学认识的重要内容。
第二,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
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才能预见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后果,因势利导,尽量限制和消除不利的后果,促进和发展有利的后果,保证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7、哲学需重点理解的原理
(1)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原理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3)必然和偶然辩证关系原理
(4)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5)辩证的否定观
(6)否定之否定规律
(7)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8)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9)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1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11)事物矛盾变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坚持“两点”和“重点论”的统一
(1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或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1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4)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原理
(15)人类社会的基础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6)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17)社会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18)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19)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原理(包括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社会发展过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社会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0)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的原理
(21)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辩证关系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