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院校
1.政治考核
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标准,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
治条件 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 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
对考生进行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内容是,看其是否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是否热爱部队工作,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 合格的,不得录取。
考生所在单位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真实、准确的鉴定。政治审查材料 要齐全。
2.面试和体检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
面试检测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检验考生的反应能力、心理气 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的专业的需要。
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的身体复检工作,由各省军区、警备(卫戍)区会同军队院校招 生人员进行组织。复检工作根据地区情况,可集中一地或分片在军队医院进行。复检的时间 ,一般应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复检考生的数量及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 校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确定。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军队院校招生复检工作的要 求是:参加组织考生复检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实行分工负责和主 检医师签字的制度。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的体格检查无效。不接受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二)公安院校的录取
1.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2.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120%范围调档,择 优录取。
3.女生比例不超过15%。
4.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如完不成计划,允许调剂到其他省、市、 自治区。
5.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规定 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对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私自更改志愿而做降批录取处 理。
(三)体育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划定和录取原则
体育院校招生考试也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控制分数线,由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根据考生的文化、体育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数的1 ∶1.5以内的原则划定。凡达到体育、文化控制分数的考生的档案材料,分批以第一志愿提 供学校审录,但最多不超过录取数的1.5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实行监督。体育生 物科学、体育保健康复专业和警察体育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理工类相同,体育管理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理工类或文史类相同。
体育学院本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本地区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基 础理论系、体育管理专业、中医骨伤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地区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相同。
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本地区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高等师范院校和综 合大学体育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本地区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专科不 低于70%。
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 状况检查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 顺序,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项成绩突出、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可适当放宽录取。降分幅 度20~50分不等。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 级表彰的三好学生、教师子女考生,其文考成绩可在部分专业实施加分录取政策。
在录取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除少数民放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按规定应照顾的 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均不累加,只能享受一项最高额的 加分照顾。
各体育院校(系)在招生时,一般都比较注意录取一定比例的女生,若女生上线人数不足录 取数,经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酌情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体育院校(系)还按一定比例招收定向生、预科生和少数特招生,具体招生优惠政策可向当 地招办咨询。
(四)艺术类院校的录取
1艺术类院校的招生考试分作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分数线由院校划定,专业考 试合格人数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确定,各招生院校须将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相关信息于4月中旬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
2艺术院校(专业)录取在提前批进行。
3高等艺术院校及其他院校艺术系文化考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按照招生学校所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文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数学)分别确定的。具体划分办法是:史论、编 导专业不低于文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院校其他专业不低于60%;个别专业确有困难, 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师范院校艺术系和艺术院校师范专业不低于80%。
4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和外语未达录取分数线的不 予录取)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高低顺序(一般学校规定综合分=文化考试成 绩×50%+专业考试成绩×50%,也有按40%∶60%算分的),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德智体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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