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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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22 15:18 自考365.COM |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 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 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 中国革命史" 可代替" 毛泽东思想概论" )。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 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表"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版权声明】本文为作者授权自考365(www.zikao365.com)独家刊登之作品,其他媒体不得转载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除非经自考365网站授权许可;其它网站/ 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及自考365 网站(webmaster@zikao365.com,010-82623107)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