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2212
网址:www.ecnu.edu.cn
一般规定:
1.进档考生的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考生在志愿表中填写“专业愿意调剂”的,我校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这类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填写“不愿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通过我校考核并收到我校书面通知、成绩在我校1∶1.2投档线以上的上海市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录取,按书面通知中规定的原则执行。
3.如果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我校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的艺术专业考试并收到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有艺术特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艺术特长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我校方认可其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方法按我校在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身体条件: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专业的上海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
单科成绩:在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外语高考成绩、理科考生参考外语数学两门科目的高考成绩。
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考生的专业;安排专业时的专业级差分为2、1、1、0、0,即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2分后到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果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1分后到第三专业志愿排序,以此类推。
优惠政策: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小于、等于20分的高考加分的政策;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自主招生:符合下列5项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核: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高中阶段)省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获得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获国家发明专利者;少量由重点中学校长直接推荐并由我校确认的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具体事宜由高校与中学直接联系);在我校今年2月份举行的推荐生考试中成绩优秀的特长生。经考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将获得我校书面通知。在其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时,按正常手续录取;成绩在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但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我校以机动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