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招生办公室最近就“见义勇为”出台了新的高考加分政策,此举毁誉参半。反对者认为,这违背教育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或者认为在未成年人中倡导见义勇为,将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利。而赞成者则认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精神,对见义勇为者高考加分,有助于端正社会风气。笔者认为,见义勇为精神无疑需要提倡,但高考不是社会管理的工具,不应当承担份外之事。
高考是什么?高考就是高校通过考试,从中学生中挑选自己的学生,它的全部意义仅在于此。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虽然也是教育的范畴、内容之一,但决不是高考的责任。有关部门不能把高考的目的弄得无限扩大,不能希望靠高考的杠杆来解决其他社会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包括教育、表彰等激励措施,也包括制约、督促等惩戒办法,但却不能将与见义勇为没有内在联系的高考挂起钩来。希望靠高考来顺带解决社会问题,其实不独那些想给见义勇为者加分者,如一些地方制订了对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的政策,其想法与手法也如出一辙。这项政策对非独生子女形成了歧视,剥夺了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计划生育确实是应该抓好的,但如何抓,那是政府的事,与高考无关,不能让高考承担推进计划生育的社会责任。如果有关部门老是赋予高考以无关的社会责任,推而广之,高考将成为解决社会难题的“万能杠杆”。比如,耕地被占用问题突出,那就规定对节约耕地的先进人物可以高考加分;当环境问题比较严峻时,就规定为保护环境作出突出贡献者高考可以加分;当社会上需要倡导孝敬老人的风气时,就可以对敬老模范高考加分等等。那么,我们见到的高考还是本义上的高考吗?它成了一件可以随意使用的奖品,成了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这样的高考分数是充满水分的,这样背景下的社会将是无序的。(文: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