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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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0 15:33 新浪教育 | ||||||||
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校本部)、南汇拱极路3800号(南汇校区)、复兴中路1195号(复兴路校区)、逸仙路58号(高职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外语语种: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设男女比例 体检标准: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总计划:本科3800人,高职167人 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本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时,才调档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志愿分数级差的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3、2、2、1、1。 4、学校3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院、动力工程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按学院), 2年后专业分流。 5、欢迎具备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保送生资格的考生报考上海理工大学,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决定。 优惠政策: 一、我校2005年招生中仍实行优秀考生进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第一批本科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达到我校第一批投档线后加10分录取进校后,可在我校公布的《2005年优秀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中重新选择专业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理科考生适用); 2、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均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达到我校第二批录取线后在专业录取时给予加20分(物理考生适用); 3、高考原始分超过620分的外省市考生,进校后可在我校公布的《2005年优秀考生可选择专业目录》中重新选择专业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 4、高考原始分超过600分的外省市考生进校后可在被录取专业所在的学院内重新选择专业并进入所在学院的递进班学习。 二、我校自2005年起对在中学期间获得各类奖项的上海地区考生实行《优秀学生推荐表》加分的优惠政策: 1、本推荐表限上海籍考生使用; 2、得到我校推荐表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并以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后予以加分: a.凡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10分; b.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区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以及在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科技发明创造和单科竞赛优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7分; c.市重点中学及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凡在高三阶段获得"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5分; 3、推荐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并于2005年5月25日前寄回我校,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能生效。 三、特长生优惠政策:我校2005年招收民乐、体育特长生, 经我校测试合格后,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且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当地同批次的投档线后给予加10分。 学费及住宿费: 学 费: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其它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高职各专业7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600-1200元/生·学年 奖学金及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每学年发放总额逾500万元,并设特困及勤工助学基金。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暂缓付费。入学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予缓交、贷款、减免、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确保我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颁发证书: 毕业合格颁发上海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及国家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电话:021-65688799, 65663825-212 招生网址:zhaoban.usst.edu.cn E-mail:zhaoban@usst.edu.cn 招生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1-6568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