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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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3 15:04 新浪教育 | ||||||||||||
注: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全称: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 一、总则 第一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为确保招生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
第二条: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招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学校概况 第三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为江西省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国标代码:11318,办学性质为公办,办学地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枫林大街、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新校区);邮政编码分别为:330013和330038。 第四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收费标准等,以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三、志愿填报 第六条:报考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的考生都应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相应本(含三校生本科)、专科志愿栏内填报志愿(一般情况:艺术类和体育类省外为提前批次或单招批次录取,省内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文、理科本科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在专科第一批录取)。 四、录取规则 第七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招生,认可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政策性加分,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按先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八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英语专业招生需要口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英语本科专业的口试成绩必须在良好(含良好)以上,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该专业,英语专科专业以志愿为主,有口试成绩的优先录取。 第九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对体育类招生规则为: 1、高水平运动员实行单独招生,由我校体育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对象为国家健将级、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江西省组织的专业测试及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报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录取。 2、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及全国高考,专业成绩取得本科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体育本科专业,专业成绩取得专科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体育专科专业,按当地省(市、区)招办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对艺术类的招生规则为:我校组织了专业加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本科志愿;我校未组织专业加试的省(市、自治区),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或同类院校本科专业合格证,取得该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我校本科专业;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认可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专科专业合格证或同类院校专科专业合格证,取得该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我校专科专业。本科录取时,学校对从文化上线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由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的1:1.2预录,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1正式录取;专科录取时,学校对文化上线,并取得专科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一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招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相关科类成绩录取;省外上线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了我校,且电子档案投到我校,我校保证按考生填报的首选专业录取。 五、报到注册 第十二条: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录取新生都必须按时报到入学,凡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故三天未来报到者,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则或确定有舞弊行为者一律作退学处理。 六、资助、奖励 第十三条:为保证家境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行了“奖、免、助、贷、补”等制度解决特困生的困难。 七、毕业生就业 第十四条:我校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有专门的就业部门负责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每年都要召开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就业单位。我校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广泛的实习与就业工作基地,历届毕业生就业率都比较好,2002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4.7%,2003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8.93%,2004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9.87%。我校2004年要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本科院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八、教学改革 第十五条: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业型人才,学校采取多通道、多规格、多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2005年,学校在部分本科专业中将按二级学科类进行招生,学生入校后,前期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后期实行分流培养。同一学科类成绩排名在前15%的学生可在学科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其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二级学科内自主选择专业(学生选择专业时,对未达到30人的专业将不开设)。 学校实行以弹性学制和选课制为主要内容的学分制,其主要特点是: 1、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架构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方向教育的智能体系; 2、开通主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修读渠道; 3、招生时不分师范与非师范类,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大学教育+教师教育”的培养方案,突出教师教育特色; 4、设立通过性考试,采取“分类培养、分段教学、分级强化”的培养模式,因材施教; 5、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开办多种形式的国际班,即计划班、试点班、硕士班等。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等课程的通过性考试,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成绩情况,进行分级、分段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若新生在中学期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并通过了入学复试者,可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九、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向社会作出“六公开”、“六不准”的庄严承诺。 “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规则公开、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招生违规举报途径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违规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0791—3815516;E-mail:jjl@jxstnu.cn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结果在我校校园网上及时公布,考生可进入我校校园网进行查询。 第十八条: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考生在本人电子档案中所留的地址用特快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注意查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领和截留。 第十九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更没有所谓的“小计划”和计划外招生,如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学校名义招生,纯属欺骗,与学校无关,考生和家长有权拒绝。 第二十条:录取我校的考生,学校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收费,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挂钩的额外费用。为了杜绝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名义向考生收取财物,学校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注明“您已被我校录取,学校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挂钩的额外费用,如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向你收取财物,与学校无关,您有权拒绝。”以免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 第二十一条:学校为鼓励优秀新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超出我校在该省同一录取批次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的优秀新生,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奖励”制度,具体奖励办法,可进入我校校园网查询。 十、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的招生职能部门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791—3812427、3812156(本科)、3831325、3831320(专科),传真:0791—3800509(本科)、3831321(专科)。 网址:www.jxstnu.cn或www.ncsy.edu.cn,考生录取情况可进入我校校园网查询。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昌科技大学[筹])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