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西北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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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3 15:36 新浪教育 | ||||||||||||
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制:本科四年、高职专科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录取规则:西北政法学院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1、提档比例:110%以内; 2、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一般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将考虑相关考试成绩; 4、对按教育部教学[2005]2号文件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超过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按规定降分投档考生,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6、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收费标准:执行2003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种类:西北政法学院;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学校地址: 校本部北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校本部南区:西安市韦郭路558号 邮政编码:710122 联系电话:029-85388805 85385248 传真: 029-85385730 学校网址:www.nwupl.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