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
四川外语学院(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二条 性质
四川外语学院为公办院校,重庆设立直辖市之后,归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属一般本科院校。
第三条 校址及通讯
校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邮编:400031,咨询电话:023-65385302
第四条 在全国招生计划
我院在全国共招收文、理科新生1710名,其中本科1460名,高职专科250名。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报考英语专业和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
第六条 男、女比例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原则上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第八条 录取规则
四川外语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区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着重参考考生的外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原则上外语和语文成绩分别要达到100分以上。
2、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我院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我院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对无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5、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九条 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每生每年学费5500元;
2、应用技术本科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
3、高职专科每生每年收费6000元;
4、每生每年住宿费500元-1200元;
最后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十条 奖学金、贷学金
奖学金的总获奖面为45%,贷学金贷款面为20%。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获奖面5%。
二等奖学金:600元/年,获奖面10%。
三等奖学金:400元/年,获奖面10%。
四等奖学金:200元/年,获奖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