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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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6 14:10 新浪教育 | ||||||||
一、院校名称: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100044) 百万庄校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16号(100044) 黄村卫星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甲1号(102600) 三、办学层次: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七、录取男女生比例: 无特殊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规则: 我院在录取考生时,严格在当地省市高招办公布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按专业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非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利益,对于报考我院本科一批各专业的考生,我院除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外,还留出一部分名额(大约10%)录取非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对于非第一批次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采取略高于招生计划数提档;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但同时根据非一志愿高分考生的数量情况,留出适当比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我院在录取分档工作中,根据进档考生专业的志愿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一般控制在5分以内。 报考我院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必须附一张本人的素描作品。其作品要签署考生的姓名,并且要加盖所在学校或街道的公章。 十、学费标准: 本科:4600元/学年.生;高职: 6000元/学年.生。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本校的校园网、招生办公室的语音咨询电话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十二、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情况: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我院设立了覆盖面较大的各类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设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和体育竞赛优胜奖。 另外,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京精大房监理公司等企业在我院也分别设立了奖学助学金。每学年全院约有1/3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立了专门机构协助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各类助学贷款。同时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以给学生提供多种渠道的勤工助学机会,使学生既能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部分困难,又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十三、办学特色: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始建于1936年,是一所建设类学科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服务面向定位,并逐步形成以城市系统为研究对象、以城市建设与管理为服务对象、以城市学为主干学科的多科型大学。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传真电话:68322899 咨询及联系电话:68322507,68332396 学院网址:www.bicea.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bice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