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志愿填报全指导(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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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9 10: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填报志愿有细则 按规定,考生每批可按顺序填写两个学校志愿和四个平行志愿。其中第一、二志愿可各填报五个专业。第三志愿可填报四个平行学校,每个学校各填报两个专业。专业志愿之后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或系(科),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每批单独设定的位置,每批可填报一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学校志愿。
定向就业专业必须填报在各批第一志愿中,填在其他志愿中无效。 提前批、本科一批及征求志愿均设置调剂学校志愿栏,考生须填写如所报志愿不录取是否同意调剂到其他院校,不填视为不同意调剂。其他批次不设置调剂学校志愿。艺术本、专科志愿栏中也不设置调剂学校志愿。 提前录取兼报无效 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对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安全)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院校等六类院校,按照规定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第一志愿报农林加分 今年,我省院校对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但省外院校对这项加分政策是否认可,则学校自行决定。 在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院校,按考生所报志愿全部投档后仍不能按计划录取满额的院校,是按志愿降分录取,还是在分数线以上通过向社会征求志愿完成计划,由学校提出意见,省招办审核确定。但按规定,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 定向就业专业志愿随院校相应批次的其他专业志愿一起填报,并且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中。 在录取过程中,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普通高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生源范围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 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民族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预科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批次单独填报。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