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淮阴工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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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7 14:54 新浪教育 | ||||||||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 办学类型和层次: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邮政编码:223001) 新 校 区:淮安市枚乘路(大学城)(邮政编码:223002) 王营校区: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7号(邮政编码:223300) 招生专业及人数: 由各省级招办公布,考生也可到淮阴工学院网站查询,或向淮阴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录取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各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坚持对社会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考生及家长负责、对招生工作负责。 招生录取办法: 1、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江苏省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严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2、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中无男女比例限制。 4、我校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限英语应试语种。非英语语种新生入校后,我校不为此类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 5、选择性计划的使用。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90名本科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凡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使用。 ①单科高考成绩突出的考生; ②经省专项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 ③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④以上各条均须提供有效证明,并在相应批次录取前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录取。 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5年按照江苏省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农学、园艺、风景园林设计本科2500元/人•年,其他本科4500元/人•年)。公寓住宿费每人每年800-1200元。公寓4-6人一间,宿舍内有直拨电话、壁橱、阳台、卫生间等。普通宿舍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学校以较低的价格为新生统一购买卧具及生活必需品,新生无须自带。 奖、贷、助、补措施: 奖学金:我校每年为在校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1/3的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获得。奖额为400——2000元/生•年。另外还设有数个单项奖,鼓励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社会活动、体育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贡献。 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坚持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无担保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负担,毕业后由学生个人负担。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为特困生创造勤工助学的机会。 特困补助:学校每年拨专款,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解决学生因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困难。 学费减免: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经核实批准后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0517-3591073 3591019 3591026 3591198。 2、 E_mail:zjb@hyit.edu.cn 3、 学生处网址:xsc.hyit.edu.cn 本章程解释权属淮阴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