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盐城工学院招生章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06/27 17:38 新浪教育 | ||||||||
一、录取规则 1、本院校外语专业及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男女生无比例限制;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要求。 3、对进档考生按几门科目计算总分,按何种顺序录取,如何安排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所填专业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达及格分以上。 5、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 凡符合各省统一制定的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进档后,将其加分成绩计入总分进行排序录取;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江苏省考生凡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本科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所填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籍考生,凡专业加试成绩达到了我院划定的合格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了所在省艺术本科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7、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原则: 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考试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我院预留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院预留计划,经我院研究审核,报省招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⑵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⑶经所在中学推荐,平时学习一贯较好,但因偶发因素在高考中未能正常发挥水平者; ⑷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实习基地、协作单位的职工子女。 二、关于收费标准 我院招生收费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统一规定的各项标准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表。 三、奖学工作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政府的文件规定,学校每年为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申请国家和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其中国家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人,国家二等奖学金4000元/年·人,江苏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人。学校每年划拨专款设立优秀学生奖学基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600元/年,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9%;三等奖学金300元/年,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单项奖学金200元/年,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8%。对于毕业前正式录取为研究生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的奖励。部分企业和校友还在我校设立奖学金。 四、助学工作 盐城工学院郑重承诺:“绝不让一名勤奋而有才华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也是我校助学工作宗旨和根本目标。我校已与盐城市工商银行签订新机制下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新生入学后,学校帮助申请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根据江苏省有关助学贷款文件规定,帮助江苏省籍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划出专款,设立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专项基金,为了广大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提供形式多样的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定期和临时困难补助。 五、监督机制 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我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建立了一系列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努力使招生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过程的参与招生每一环节的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0515—8187510)。 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并经省招办审核后,对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科 联系电话:0515-8189191;8303939 ;0515-8328388-3072 联系地址: 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黄海中路20号。 东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立交桥东首。 邮政编码:224003 电子邮件:zjb@ycit.cn 招生咨询网址:zjb.yci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