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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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7 18:16 新浪教育 | ||||||||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05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05]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南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南省教育厅,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紧邻驰名中外的卧龙岗诸葛武侯祠景区。学院创建于1951年,占地1750余亩,建筑面积46.1万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8157万元,计算机千兆校园网络覆盖整个教学区、生活区,是南阳市教育科研网节点。图书馆藏书117万册,可同步查阅中外文期刊10000余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教职工108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70余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0余人。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全国高校后勤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学校”、“花园式学校”等称号。 我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现有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八个学科门类,本、专科专业49个。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名,成人教育在籍生5000余名。学院全面实施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双学位制。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05年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431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由学院组织考试和招生,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报考艺术类(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的7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两项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3、其它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的省、市(区)招办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一是录取后即上网公布;二是将录取结果在校园内张贴公示。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单项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对在普通高招报考我院被录取的考生中,第一志愿考生总分文、理科分别排前10名者(限本科层次,河南省考生),每名资助学费5000元。 南阳师范学院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63516507(传真) 63513510 63513561 网址: www.nytc.edu.cn Email: nysyzsb@nytc.edu.cn nysyzsb@eyo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