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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毕了业不还助学贷款 违约不能只怪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09/03 12:47  《北京考试报》

  8月29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对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等8省市区助学贷款不落实、走过场提出严厉批评。国家助学贷款再次受到全社会关注。

  我国去年下半年出台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在风险防范和利益补偿方面对银行作了很多有利的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很多地方的银行仍以风险大、放贷成本高为由,设置较高贷款门槛,致使许多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迟迟拿不到贷款。银行的理由是学生违约率太高,贷
款风险增大。很多舆论就此怀疑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素质,认为他们已成为“失信的一代”。然而,真有那么多大学生不思图报,恶意违约吗?回答是肯定的。大学生是一个诚信的群体,违约不能只怪大学生。

  根据某银行的统计,某高校学生违约率高达95%以上,可谓惊人。可是后来经学校调查,真正恶意违约的不到5人,其余均是因为不合理的合同规定所致的“非故意违约”。有的银行强行规定学生必须按月或按季度在指定的地方归还贷款,这对于大多数刚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无疑是沉重的负担,“迫使”一些学生不得不“违约”。在学生写给学校的情况说明中,有些是因为银行撤掉县里的分支机构无处还款,有些是因为

银行卡升级后省外就业的学生钱还不进去,有些则是因为银行不同意贷款学生提前还款。现在到处都在提倡人性化服务,为什么银行的还款服务不能人性化一点儿?不能为大学生还款提供更多的便利呢?

  为了补偿银行风险,新政策规定建立“国家

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拨付给银行用于承担风险。可以说银行的风险完全是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在国家充分保障银行利益的前提下,银行放贷仍不积极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银行的另一个理由是助学贷款面对成千上万的学生,单笔金额小,导致贷款的运行成本太高,助学贷款无利可图。实际上,就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水平,以及每笔贷款财政4年全额贴息,加上稳定的数额不菲的风险补偿金,再有该项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银行不可能无利可图,更不可能亏本。一些银行更热衷于放出风险更大的动辄上亿元的大额贷款,看重的是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利益关系,而面对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显然不能提供这种利益。对于银行来说,追求收益是应该的,但是国家助学贷款事关几百万贫困大学生上学问题,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举足轻重,银行责无旁贷。

  大学生的学历层次较高,贫困生们更是大多刻苦好学,一味指责他们诚信缺失显然是有失公正的。为大学生出谋献策,帮助他们按时还贷,这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记者:姜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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