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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7 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12/26 20:33  北京晨报

  事件7 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

  ●事件回放:

  3月29日,教育部公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并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突出了德育为先,增写了鼓励学生成为遵守公民道
德的模范,明确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明确要求学生在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方面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有明确程序予以保证,并取消了处分种类中的“勒令退学”。新《规定》依法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取消了国家对学校考试、补考、成绩评定方式以及留降级、重修、退学的不及格课程门数、在校最长学习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将这些问题的决定权下放给高校。针对当前高校突出的问题,如针对考试作弊严重的问题,增写了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给予开除学籍等规定。增加了“学生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内容。

  ●入选理由:

  “更人性化了”,这是大多数人对新《规定》的直观感受。媒体和社会干脆把焦点放在最实际也是最敏感的大学生的婚育问题上:按照规定,旧规定中涉及在校生婚育以及婚育退学的规定予以删除,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但每一项新规定出台,总会伴随着一系列的执行方面的难题。解除了“禁婚令”的大学生如何休产假?怎样报销生育费?成为管理者面临的新难题。考试作弊、大学生婚恋、学校自主处分权,被称为当前高校管理的“三座大山”,新《规定》把这三座大山摆到了更显眼的位置,但管理者能否成为“愚公”,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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