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大学生岂可在集体宿舍男女同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6:52   红网

  1月4日,广州大学城某工业大学一女生留男生在宿舍过夜被学校抓获,两人近日被学校记过处分。这是该校在大学城校区首次对男女同宿现象公开处罚。该校宿管中心主任表示,在接下来的时间,学校还将陆续公布10多个涉及“男女同宿”的学生处罚名单。(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婚前同居”现象,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对于成年男女,如果强制性的要求其在婚前不同居,也是不现实,更是不可能。人为的扼制青年男女的情感需求和性需求,不仅无济于事,恐怕还会适得其反。

  然而,在大学宿舍里同居,却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首先,学校是一个学习场所,宿舍也是一个小集体生活场所,它不为某个人单独拥有。宿舍里面的成员,需要遵守集体宿舍的秩序和纪律。比如,不能在深夜里大喊大叫。否则,会影响到他人的休息。但当一个女生留异性在集体宿舍过夜时,是否遵守了这种约定俗成的集体秩序和纪律呢?

  首先,留异性过夜不仅会涉及到他人的休息,还会涉及到他人的隐私。毕竟,宿舍里不是你一个人,而是有多个人。女生宿舍,可以说是大学女生的闺房,她们要在里面梳洗、换衣、休息等等。这样有着私密空间的地方,怎么可以轻易带男生留宿?她们的生活,不会因此而打乱和受到干扰?男生的女友无所谓,可其他女生也无所谓么?即使碍于情面,但谁的心里都不会感到舒服。

  况且,带男生住在女生宿舍,还有可以威胁到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这样的例子并非没有。谁能保证这名男生在深夜里不会心生歹念?谁又能保证他不会来个顺手牵羊窃走他人钱物?即使是其他女生均认识或熟悉,也无法百分之百保证。无论如何,一个男性睡在几个女生的屋内,其本身就形成了一种威胁。

  当一些人认为留男生过夜正常或对此表示赞成时,其实他们都忽略了其他人的利益,忽略了作为一个集体成员需要和必须去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学校纪律。他们考虑的仅仅是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利益和需求,而没有将其放到一个社会群体中考虑。人不可能脱离其社会性,也必须要遵守相应的社会秩序。所以,假如谁破坏了这种共同拥有的秩序,就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作者:夏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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