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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解放前读过私塾,讲究师道尊严,崇敬老师,也畏惧老师。那时,更畏惧的是老师书桌上的那根一尺来长、长方形“戒尺”。背不上书,或是调皮捣蛋,老师拿起戒尺专打手心。别看那个私塾老师已是老态龙钟,用戒尺打手心却也打得钻心疼。记得那时老师打手心似乎是一种很正常的育人方法,没有谁会提出异议。
过去读书识字的人少,私塾老师在乡村尤其受尊敬。村民每有红白喜事,能请到老师光临是很光彩的。大概这也是我选择当老师为终生职业的一个重要因素。
解放了,孔孟的书不读了,老师打人被称之为“体罚”,那是被严格禁止的。偶有老师用肢体语言教育学生,是要受到纪律处分的。笔者不是自我炫耀,自当老师以来,就从来没对学生“动手动脚”过。这不是炫耀我的师德如何高尚,实在是因为我胆小,怕受处分。
文革过后,大概是年轻老师火盛,或是文革“武斗”遗风,“动手动脚”对待学生便时有发生,但就老师整体而言,大多会自我克制,至少是不敢公然动手的。
退休赋闲之后的几年来,时事变迁特快,就常常听到孙辈和邻居家孩子遭遇老师的“动手动脚教育”:用教鞭在孩子头上敲打;站立不好,老师从身后一脚踢倒在地;不好好听讲,扭耳朵“提醒”,等等。至于撕掉作业本簿、扔掉学生的文具、罚站在教室门外等等,就是家常便饭了。
育人打人之风正在悄然兴起。打人已不再隐晦。邻居家的一个读小学的女孩,在社会私人办起的补习班补习外语,打人育人之“从严教育”,听了简直让人有些惊骇:这个补习班专设一名“打手”,他不教课,其职责就是毫不留情地按照未曾完成补习任务的状况,决定打多打少、打轻打重,打手心,打小腿,或是打屁股。专用“刑具”有二,“戒尺”,还有就是裹上胶皮的枝条。凡是默写不出单词、背诵不出课文、作业马虎,就非受一顿狠打,越是哭喊越是打得重。邻居家女孩卷起裤管,果然是一条条的紫印。怪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为了望儿女成龙成凤,也就不吱声。
其实,打人“教育”也不是社会民办实习学校在悄然兴起。媒体曝出一条新闻,今年高考,在江西省弋阳县的一个高考点,竟发生一名叫汪有万的监考老师,对一名18岁应届高考女生婷婷(化名),挥起手就给了她一耳光。各考场又有诸多考点主任、主考官、巡视官等等。姑且不论监考老师需要打人的“必须”,但在这样“严阵以待”的状态下,竟然发生举手就打考生的事件,足见“棍棒教育”已经是公行不讳了,已经成为教育中的一种常态了。
这是为什么?是社会权力的张扬,传染到校园里就表现为老师权力的肆无忌惮吗?是社会屡屡见到的权大于法,使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也成为一纸空文吗?
现代教育拒绝“棍棒”。棍棒教育的“回归”,实在是现代教育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