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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学生,在今年元旦放假后和班上同学到一家餐馆聚餐,喝醉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长认为责任在校方,向学校索赔100多万元。而学校则表示自己没有责任,因为学院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禁止喝酒。结果学校赔偿6万元,家属才愿意调解。(1月9日,新华网云南频道)
一个即将奉献于国家的青年就这样消逝了,不仅让亲人伤痛,也令社会扼腕!我们可以看出,校规校纪是其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导致悲剧发生,学校也是据此尽量减轻自身的责任。
从高校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我们不能不重新思考一个悖论:既得为学生的安全着想,约法三章,又得考虑到大学生已是成年人的事实。管理者如何拿捏规制与成年之间的比例是由来已久的难题。
其实,鲜有学生不知道学校禁止吸烟、喝酒、校外租房,却又往往明知故犯。即使被老师发现了,只要不发生意外,彼此也是心照不宣。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切身安全的校规校纪名存实无。
规章制度废弛于无形的状况跟它产生的不正当程序密切相关。校规校纪的制定和修改基本上没有与学生协商,没有征求学生的意见。等规章颁行了,学生认为:那是你们的一厢情愿,我们是大人了,谁要你们管!管理者可能会想:你们是大人了,应该自觉。在双方的自说自话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荡然无存。
有两种思路可以用来尝试解决这一悖论:一是学生参与制定规则。毕竟针对的是大学生,一群成年人,他们希望自己的意见和智慧得到尊重,他们希望用来约束自己的制度凝聚自己的意志。先由管理者拿出一个方案,然后经过学校、学生的博弈和妥协来制定出二者均可接受的文本,谁也不能自以为是。
二是由学生会来制定学生纪律,学生自治。目前学生会仅限于在团委领导下组织学习和课外活动,很少参与学校管理,其职分和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既然是管理学生的规矩,就要他们自己讨论,自己制定,自我约束。校长和老师应该相信学生们的自治水平,也应该培养学生的这种能力。
制定出的规则有了学生的参与,经过了学生的同意,就可看作这是他们对自己的要求,一种自我期望,若是不遵守,他们自己也会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