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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凯洲
2009年的全省普通高中素质教育专题培训会上,针对学生节假日期间整天围着作业转的现象,省教育厅提出了解决学生厌烦情绪的几点原则,其中之一是探讨如何让学生自主选择作业 ,这无疑“剥夺”了老师对学生布置作业的生死大权,让学生自由地发挥学习和探索的能力。(见今日本报A4版)
山东省自 2008年开始实行的《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 ”通过学生一年来的作业反馈,我们不难发现,学生的作业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在休息日时,学生忙于作业的现象却比比皆是,特别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作业更是“雪上加霜”,老师唯恐让学生浪费一点业余时间。 而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这一要求就显得势单力薄。 大量的作业 、练习,是否反映了学生的真实水平,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长此下去,学生对作业死记硬背,天天重复,只能是对学习产生厌倦,谈何创新和实践?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生的学习重在兴趣的培养上,课后作业的内容、范围以及作业的形式可以大胆地交给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游刃有余地进行相关的探究。 今年寒假期间,一些学校的作业就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让学生去发现“年味”;让学生通过身边的事例来谈改革开放三十年带来的变化,这等于将作业的选择权交给了学生。 但是,我们课堂上的作业也能做到如此“轻松”,如此受到学生的欢迎吗?随着素质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变化,教师的“作业头脑”同样需要转变,要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科进行探索 ,来发现问题,产生兴趣。
当然,由于长期的定性思维,学生往往对自由安排作业 “无所适从”,这就要求我们的老师要具备相应的能力,来指导学生的自由作业 , 在学生面前“ 技高一筹”,为学生引导、铺设更为广泛的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