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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等高校近日纷纷引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用以检测毕业论文。 人们把这一系统称之为“学术不端行为测谎仪”。 据了解,“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是一种反剽窃软件,只要检测文章与比对文献存在一个相同的句子,就能被检测系统发现。检测系统在对论文进行检测之后,生成检测报告,为判断论文性质提供相关依据(据4月22日中国青年报)。
真难为了高等学府的领导们了,眼看那些专家教授的学术论文“道德不端”行为越来越严重,有人揭发了不承认,闹上法庭了也拒不认账,就想出了这样一个不信人才信机器的办法,将学术论文放在机器上“鉴定”,试想机器是可以“凭公论断”的,还可以打开情面,不怕得罪人,但是机器可以“凭公论断”并不代表不会被糊弄,因为机器再高明也是人发明创造的,更要靠人来操作,即使人类发明了计算机“棋手”,最终还是败在人的手下,更何况这样一个“死搬硬套”的软件?这个所谓的“学术不端行为测谎仪”不过是一个黑色幽默而已。
“圈内”的人“自发形成”的一个标准,认为只要有10%相似,就可视为抄袭。而现在这个“标准”又被提高或说降低到30%,就这是否算“抄袭”或“引用”,还在扯皮。一个没有标准的“鉴定”算什么鉴定?
“舞文弄墨”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文字语言丰富多彩,一个意思可以用很多种语言文字来表达。正因如此,传统上有句话,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同样一个学术观点,甲可以这样说,如果乙有心,完全可以不用甲的任何一句话把同样的观点表述出来,就像写评论,观点相同,文字却大相径庭,这样“唬”不住人的大脑,但完全能“唬”住程序化的机器,面对这样一台“学术不端行为测谎仪”,这到底是抄袭还是剽窃?这个30%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用机器来对人特别是对一群有着高深造诣的教授学者“测谎”,其本身就是非常荒唐的,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从文学界到学术界现在抄袭剽窃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测谎仪”,而是不少明摆着的,甚至已经被法庭认定的抄袭剽窃行为,“作案人”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还继续走红,甚至越来越红,这里面有学风不正的原因,但更有一些部门娇惯、姑息和放纵的结果。
相比之下,美国的一个教授学者如果被认定有抄袭剽窃行为,不仅马上会身败名裂,会被解雇和辞退,甚至会因此断送前途。因此现在要杜绝和打击这种现象,仅靠用“测谎仪”这种小聪明是没有作用的,权威部门有必要制定严格的惩处制度,把抄袭和剽窃的成本无限放大,甚至是所有的荣誉、地位和工作,当这种后果如同上万伏的高压线一样令人望而生畏时,笔者不信还有人敢拿一生的所有“赌”明天?朱少华